丁伯康
一個多月來,關于珠海即將拆除剛剛運營還不滿四年的有軌電車一事,引起了社會公眾越來越多的關注。2021年7月18日,珠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調整珠海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的通知(珠府辦函〔2021〕89號)公布。
從這個文件可以看到,根據形勢變化和工作需要,要求珠海市交通運輸局按照國務院《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》規定的公眾參與、專家論證、風險評估、合法性審查、集體討論決定等法定程序認真組織實施珠海市現代有軌電車1號線首期項目處置工作,完成時間為2021年1-12月。這也意味著自2017年建成運營不到4年、投資超過20億元的珠海有軌電車1號線即將在年底前拆除。也就是說,這一條曾經作為中國第二大口岸城市和中國優秀旅游城市亮點打造,曾經讓珠海市民引以為傲的靚麗城市名片,將從此徹底消失。
當然在有軌電車消失的同時,還有20多億的財政資金打了水漂。因此,在當前地方財政收入吃緊,地方債務風險加大,嚴控隱性負債和規范政府平臺融資的大背景下,如何管控好政府項目的投資決策風險和財務風險,不僅十分重要也非常緊迫。這不僅需要人們的深入思考,更重要的是要在失敗中汲取教訓。
一、管控政府項目決策風險首先要看項目可行還是項目可批
說到有軌電車,幾乎每個建造了有軌電車的城市,人們對它的態度評價都基本一樣。有的叫好,有的叫衰;有的說值,有的說不值。然而我認為,對人們所反映出的態度和評價如何看待并不重要,因為社會之大,各人有各人的站位,各人有各人的想法。但是,我們最應該關注的是城市有軌電車項目本身,從投資、建設到運營和服務,現在和未來,是否最終會達到政府投建該項目時的預期目標,包括社會效益、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三方面的目標。是否已經達到、基本達到,抑或根本無法達到這些目標。我們需要尊重的是現實,而不是假象。畢竟過去的都已過去,只是在未來不要再有類似的事情再度發生。
從珠海有軌電車拆除這個耗費巨大且艱難的決策過程,我們可以看出,如果地方政府在項目投資決策的前期,就本著實事求是、依法規范和科學專業的精神,對項目的可行性進行深入研究,那么這樣的悲劇就會避免。也就是說這個項目的可行性研究,是否本著對政府、對城市、對公眾、對項目本身高度負責的精神,進行了深入的研究和分析。還是只是為了迎合某些方面的需要,以可批性為目的,不負責任、說假話空話,搞出來的東西。那么在這個項目運營之日,就是虧損和失敗之時,也就不足為怪了。特別是在今天,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都已進入到高質量發展新階段,如果還是采取官僚主義、紙上談兵、人為臆造、憑空猜測等脫離實際的做法,那么不僅會禍害地方,禍害社會,也會禍害自己。
因此,為進一步防范和加強對地方政府投資風險的管控,對城市重大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項目投資時,首先地方政府領導的決策觀念需要轉變。要站在我國高質量發展的大局和地方經濟社會全面健康發展的全局,以實事求是、依法規范和科學專業的態度,嚴格要求有關部門和單位,認認真真、踏踏實實的做好投資項目的可行性研究,優先把好投資決策這一關。
二、管控政府項目財務風險重要問題是算好項目投入產出三本賬
要算好政府投資項目投入產出這本賬,重點是提高城市建設規劃的科學性和項目布局、項目建設的合理性,把好政府投資項目的規劃關、設計關,從源頭上提高城市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項目投資的合理性,算好社會效益、環境效益和經濟效益三本賬。
就如珠海市現代有軌電車1號線,首期于2013年9月正式開工,2017年6月開通試運營。運營初始就由于供電技術缺陷、故障頻發,線路客流量少、運營成本高,持續技術改造未達到預期要求。到現在也未能發揮軌道交通應承擔的社會功能。其次,珠海有軌電車運營成本也比較高。經測算目前每人次的運輸成本(含資產折舊)約 67 元。加上部分車輛長期缺件不能運營,和本身車輛維保成本高(經市場詢價費用約 360 萬元每列),而有軌電車 1 號線首期自開通試運營至 2020 年底票款收入合計才 387 萬元??上攵?,沒有對項目整體運營情況、包括運營、維護費用的科學、精準測算,那么出現運行難以為繼的窘境也就是不可避免的。
對于政府投資項目,一方面我們需要通過構建良好的政府投入產出結構,采取合理的投資建設模式,包括項目投資主體選擇、項目投資結構設計、城市資源利用和償債來源等,算好環境效益和社會效益兩本賬;另外一方面,還需要一套科學的運營管理方案,包括運營管理主體構建、經營計劃,技術和管理方案等,精細算好項目運營管理的經濟賬。
特別是對于那些技術和運營難度大、日常維護要求高的項目,更需要從降低政府運營風險,最大限度的將投資風險、建設風險、運營風險等與社會機構進行分攤的角度,建立起合理的全生命周期的風險防范機制。這實質是政府和市場化企業之間如何形成優勢互補,在投資和社會事務方面,充分發揮政府的信用、組織及服務功能,而在具體建設、運營方面,則發揮市場化企業的資金、技術、人才優勢,雙方由此形成合力。
三、建立風險共擔機制是管控政府項目投資風險的有效方法
政府投資項目類型復雜,涉及范圍廣,管理難度大,因此針對項目類型,建立分層次、多樣化的利益共享、風險共擔的風險管控機制十分重要。政府投資項目根據其運營特性,一般分為公益性、準經營性和經營性三大類。其中根據項目投資規模、服務對象、價費政策、運營成本、技術和管理要求等,在運營管理、收益程度等方面的差異也相當大。
對政府投資項目的風險來說,大體又可以分為內部風險和外部風險。其中內部風險主要包括項目的融資、建設和經營風險。外部風險則主要包括項目整體經濟風險、環境風險、相關的政策風險、社會評價及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風險等。因此,對于重大的政府投資項目,為實現項目收益最大化和風險的最小化,就需要根據風險特點由項目所涉及的利益關聯方共同承擔。將風險在政府和各利益關聯方之間進行合理的分配,由最適宜承擔的一方去承擔。只有建立起利益共享、風險共擔的政府項目投資合作模式,才能保證政府投資項目的投入產出預期平衡和良性循環。
因此秉持科學、效率、公平原則,將重大項目的投資收益和投資風險進行科學分配。同時,結合在項目投資決策中,對項目建設、運營的實際投入與產出分析,而不是離開市場規律和人為因素的拍腦袋,來研究和解決問題,那么珠海有軌電車面臨拆除這樣的損失,就不會出現。由此造成的損失,也就不可能只由珠海市人民政府和珠海市民來全部買單。至少,還有哪些當初的專家們,是否也應該承擔一些損失?
所以,對于政府投資項目要管控好決策和投資風險,是需要尊重事實,尊重科學的。用數據說話,按市場規律辦事,才有投資的價值和意義。